合同纠纷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启东律师>正文

联系我们

褚文柳

手机:15050611068

证号:13206202011220636

律所:江苏江海明珠律师事务所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环球大厦2301室

分享到: 0

一、违约金已付还需继续履行合同吗

违约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后,违约一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约金有什么类型

(一)法定违约金。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法定违约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法律、法规具体规定违约金的数额。

(2)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固定比率。

(二)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主要有两种情况:

(1)法律、法规对违约金未作具体规定,完全允许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

(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

(三)混合违约金。混合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了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当事人在该幅度内商定具体比率或幅度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是法定和约定相结合的违约金,也称混合违约金。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违约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后,违约一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所以签订合同要考虑清楚,违约会给自己造成损失,合同签订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