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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宫盗窃案犯石柏魁获刑13年提出上诉

  昨天上午,“5·8”故宫失窃案将迎来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告石柏魁犯有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今日上午,记者从故宫展品被盗案犯罪嫌疑人石柏魁的代理律师黄长勇处了解到,由于认为判刑过重,石柏魁已提出上诉。

 

  专家观点

  “判决重了点”

  北京市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许兰亭表示,根据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8种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包括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共同犯罪中的主犯;盗窃金融机构;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等,但并未明确对在国家重点文物单位内实施盗窃作出规定。许兰亭说,认定是否构成“情节特别严重”,应当首先查明数额,其次还要考虑“动机、是否用于了挥霍”等细节,再根据上述司法解释中的情形来判定。而在本案中,只有一个投保的参考数额,对于所谓的故宫地点特殊,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判决重了点”。

 

  石柏魁今日上午提出上诉

  昨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庭认为石柏魁盗窃情节严重,判处13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一万三千元人民币。

  今年2月17日,石柏魁出庭受审,并当庭否认预谋盗窃。公诉人认为:石柏魁构成盗窃罪,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后果严重,所窃物品珍贵稀有具有不可复制性。建议对其应当从重处罚,建议判处13年至15年有期徒刑。

  辩护人黄长勇则认为,盗窃数额无法确定,失窃物品的投保价值不能被认为是财产价值。在故宫里盗窃并不能认为是法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之前他对‘盗窃罪’了解的比较少,现在他也有所了解,他自己也提了一是对于涉案物品的金额一直以来没有认定,二是是不是仿制品都难说。如果是仿制品,判了13年就会太冤枉了。”黄长勇告诉记者。

  黄长勇透露,石柏魁已于今日上午提出上诉。

 

  故宫失窃案今日宣判 是否从重量刑成焦点

  今天上午,备受各界关注的“5·8”故宫失窃案将迎来一审宣判。被媒体冠以“故宫大盗”的石柏魁,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接受法律的裁决。该案于2月17日开庭审理,一审并未当庭宣判。庭审现场,检方指控石柏魁盗窃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该从重处罚,建议判处13年至15年有期徒刑,而辩方则认为就是个普通的盗窃案,建议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审宣判,是否从重量刑将成为焦点...